负责自然资源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人防、城市管理等工作。
分管部门:市自然资源局(含不动产登记局)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含人防办)、城市管理局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。
联系单位: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瓯管理部。